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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石路沿街餐饮油烟扰民 证照齐全也不行 立即整改

发布时间:2024-05-26 23:53:26 点击量:

  近年来,餐饮油烟扰民是群众投诉较多、反映较强烈的大气污染问题之一。在人群密集的中心城区,如何留住城市烟火气,满足居民餐饮需求,又保护生态环境,不让油烟味影响百姓生活,是一道需要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合力破解的难题。

  5月16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静安区转交的一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反映,静安区灵石路上的黄山菜饭店、羊肉馆、砂锅店等店铺油烟扰民,这些店铺是否安装使用油烟治理设施存疑。

  根据《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饮食服务业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安装和使用油烟净化和异味处理设施以及在线监控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排放的油烟、烟尘等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还应当定期对油烟净化和异味处理装置进行清洗维护并保存记录。

  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未保持设施正常运行或者未定期对油烟净化或异味处理设施进行清洗维护并保存记录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收到信访举报件当天,大宁路街道会同静安区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第一时间对现场开展执法检查。

  静安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四级主办陈宪表示,被投诉路段有9家沿街餐饮门店,其中5家从事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执法人员对其中4家门店开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因为这些经营者在《大气污染防治法》施行后才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大气污染防治法》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认定问题属实后,执法人员要求4家经营者停止在商住综合楼内与居民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从事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营活动。

  5月26日上午,静安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来到灵石路上的新梅共和城小区,复查周边沿街餐饮门店。

  记者在现场看到,“黄山菜饭”将产生油烟的菜品全部移出菜单。“老院子米线”后厨仅保留蒸煮米线等功能,水池下方安装了油水分离器用于处置废水。

  大宁路街道社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章吉钊告诉记者,有一家餐饮门店在《大气污染防治法》施行前设立,可以从事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街道已联合多部门督促其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备。店内工作人员出示了近期由清洁服务公司开具的油烟管道清洗验收记录单:“依照规定,每个季度清洗一次,前后对比图会做进台账”。

  大宁路街道四级调研员罗玉迎介绍,收到转办件后第二天,街道成立了一支生态环保联合检查队,由静安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属地居委会、居民志愿者共同组成,每天两次巡查沿街餐饮门店的油烟排放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规范引导。

  “下一步,街道将从普法宣传动员、强化动态监管、实施联合执法、引导转变业态等四方面,推动相关经营者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罗玉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