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餐饮场所禁止使用!
发布时间:2024-05-30 06:25:32 点击量:
醇基液体燃料,是以醇类(甲醇,乙醇等)为主要成分混配的燃料。其中,闪点小于等于60℃的醇基液体燃料属于危险化学品,闪点低,易着火,遇热源或明火易燃烧爆炸;挥发腐蚀性高,吸入一定量的蒸汽会有视力模糊、头痛胸闷等症状,对人体健康有害,存在环境污染风险。目前,我市部分餐饮场所将其作为主要燃料,存在很大安全隐患,极易引发安全事故。近年来,有不少餐饮场所因使用属于危险化学品的醇基液体燃料引发火灾、爆炸事故的惨痛教训。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餐饮场所燃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宿政传发〔2024〕41号),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市开展餐饮场所燃油安全专项整治。为有效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请各餐饮场所积极配合属地相关部门,拒绝使用属于危险化学品的醇基液体燃料,主动拆除使用装置。专项整治结束后,仍使用属于危险化学品的醇基液体燃料的,一经查实,一律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此,特敬告广大市民朋友,为了您及亲友的生命财产安全,务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拒绝使用属于危险化学品的醇基液体燃料!倡议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社会监督,踊跃投诉举报,共同排除我们身边的安全隐患,共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