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6-04 13:10:39 点击量:
近日,晋城市城区出台加快特色餐饮(街区)建设的若干政策,着力推进特色餐饮(街区)建设,全力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品质、有亮点的高品位餐饮街区品牌,促进消费提档升级。
据了解,该政策适用于列入区级特色餐饮(街区)重点创建范围或镇(办)上报,经评审纳入创建范围的街区或集聚区,同时建筑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入驻商户不少于50家,有独立投资运营管理主体。扶持对象为特色餐饮(街区)投资、改造主体,特色餐饮(街区)运营管理主体,入驻城区特色餐饮(街区)、依法注册并纳税的经营主体。
其中,在街区改造补贴方面,鼓励街区委托专业机构开展街区布局规划、景观设计、业态定位等规划设计,区级财政给予规划总支出30%的专项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改造提升的特色街区,在整体改造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给予项目贷款贴息,最长3年,最高不超500万元。在街区运营方面,鼓励特色餐饮(街区)运营管理主体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营销宣传推介活动,纳入省级、市级大型营销宣传推介活动的,对运营管理主体给予单次不超过活动总支出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认定的特色餐饮(街区),对运营管理主体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入驻特色餐饮(街区)的全国、地级市以上认定的老字号、非遗品牌和其他知名品牌城区首店,每个给予街区运营主体20万元的奖励,分两年拨付。(崔振海)